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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编办详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简政放权,还要啃“硬骨头” |
来源:admin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3-10-22 9:11:30 访问量:1126 |
截至目前,新一届中央政府分三批,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21项,简政放权向前迈出稳健的步伐。下一步,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朝哪些方面发力、如何进一步推动这项艰巨的任务?本报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中央编办负责人。 今后改革难度加大 起点是摸底核实,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,不在目录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 行政审批改革涉及部门实际利益。中央编办负责人形象地打了个比方:“前几轮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,与部门意见一致的项目‘连汤带肉’都端出来了, 剩下的就是‘硬骨头’了,今后的工作难度会很大。”因此,既要真正拿出勇气,敢负责、敢较真、敢碰硬、敢得罪人,又要讲究方式方法。中央编办创新机制,改 进方法,着力调动部门“自我革命”的内在动力,最大程度凝聚共识,把改革推向深入。 推动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点是摸清底数。中央编办负责人认为,只有把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底数弄清楚,才能确保审批事项的真实 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。否则,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就没有研究的基础,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就会变成一句口号,规范审批行为更无从谈起。 为了切实做好摸底核实工作,中央编办正通过“三下三上”,认真梳理部门报送的各类审批事项,力求做到去伪存真、不留死角。“一下一上”是指,中 央编办发函给各部门要求填报所有行政审批事项,各部门梳理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后上报;“二下二上”是指,中央编办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,提出意 见,各部门按要求完善,并在机关内公示后,报中央编办;“三下三上”是指,由中央编办对各部门审批事项逐项甄别核实后,分别征求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 构、省级政府、相关行业协会、事业科研单位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,由各部门根据意见对审批事项再次修改补充后,报中央编办。 通过“三下三上”,与各部门反复“对表”核实,最终汇总形成中央政府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”,从而锁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。据悉,最终的审批目录将向社会公开,接受公众特别是行政相对人的监督,不在目录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日后将不得实施。 保量同时注重质 细化“批不批”的标准,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,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人们注意到,新一轮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一个鲜明特点在于,在保证量的同时,更加注重质。对此,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,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 下放须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和民生改善等领域,特别是把那些社会各界意见比较集中、企业反映强烈而又确不合理,有“真金白银”的项目锁定为重点,层层筛选,多 方论证,抓紧提出取消下放意见,努力为企业“松绑”,在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上见实效。“在大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后,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 事后监管。”他坦言,建立健全功能完善、防控严密、执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,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。 “对各部门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,要公开信息,规范审批行为,优化流程,提高行政效率。”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,所有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、受理部 门、提交材料清单、审批环节、审批时限、审批标准、收费项目等,都要做到向社会公布;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,缩短审批时限,降低收费标准,切实提高审批效 率;细化“批不批”的标准和规则,规范审批权限,并实行审批过程全公开,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裁量权。中央编办负责人认为,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行为,最有效的 办法就是将其置于公开监督之下,“从长远来看,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,建立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,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。” 在大力削减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,中央编办负责人强调,还要以更严格的措施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,切实把增量管住,“否则这边减那边增,‘按 下葫芦浮起瓢’,不可能见实效。”据了解,国务院已下发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,同时,中央编办也正在研究起草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的意见稿。 行政改革是否取得实效,关键得看社会评价。据悉,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段时间后,中央编办将委托中立的第三方机构,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部门改革推进情况的意见,对改革初步成效进行独立评价,并据此对相关改革措施进行调整。 坚持开门搞改革 近期将推进监督举报方式等重点事项的公开,让人民群众说得上话、插得上手,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改革不走样,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改革全过程和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项目,接受全社会监督。中央编办负责人强调:“要让人民群众说得上话、插得上手,形成长效监督机制。”据悉,中央编办近期将推进几个重点事项的公开: ——公开现有审批事项总清单。摸底核实完成后,中央编办将对目前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(保密事项除外)的总清单,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开。除集中在中国机构编制网等网站上公开外,还要求各部门在内外网上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目录公开。 ——公开减少的审批事项清单。每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,都向社会公开。3年内拟减少数、各阶段减少数及其占比等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,防止改头换面后变相审批。 ——公开保留的审批事项和流程。改革后,到底哪些事项需要部门审批,部门应该如何审批,也都要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对确需保留的和确需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,推动各部门进行流程再造,并将审批依据、审批标准、审批时限和审批状态全部公示。 ——公开监督举报方式。在公开相关事项的同时,中央编办要求,举报电话、电子邮箱等渠道也得公开,全天候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。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事项,及时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并尽快落实;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,及时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予以纠正处理。 来源:人民日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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